2018年全球烟草控制发展现状与市场趋势
发布时间:2019-07-05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监测的数据显示,当前全球控烟政策的覆盖面继续扩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数量仍为181个,覆盖全球90%以上的人口。截至2019年6月中旬,共有53个国家或地区组织批准议定书。世界卫生组织指出,随着全球控烟体系的日益健全,全球控烟措施将愈发严厉,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日趋严格。
控烟政策覆盖面继续扩大,2018年全球烟草控制取得积极成效
为了应对烟草流行全球化,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是第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条约。公约旨在解决一些导致烟草流行的原因,包括跨境影响的复杂因素,例如贸易自由化和外国直接投资,跨国界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以及烟草制品非法贸易。
公约生效于2005年2月27日自40个国家予以加入、批准、接受或核准后第九十天起生效。自从公约生效起,由于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缔约方在烟草控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2018年,没有新的国家加入《公约》,《公约》缔约方数量仍为181个,覆盖全球90%以上的人口。
世界卫生组织还积极推动《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签订生效。按照2012年通过该议定书时的约定,《议定书》需要40个缔约方可生效,《议定书》将在第40份文书被保存后第90天起生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发布的情况,随着2018年6月27日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批准,《议定书》生效的条件得到满足。
2018年,贝宁、巴西、乍得、印度、伊朗、马耳他、毛里求斯、挪威、巴基斯坦、卡塔尔、萨摩亚、多哥、土耳其、英国等14个国家批准《议定书》。根据《议定书》第45条的规定,《议定书》应于自第40份批准、接受、核准、正式确认或加入的文书交存于保存人之日后第九十天起生效。《议定书》于2018年9月25日生效,截至2018年底共有48个国家或区域组织批准议定书。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官网的最新公布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旬,共有53个国家或地区组织批准议定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出的减少全球烟草需求和供应的措施中,实践最多的是制定戒烟规定和制定税收政策,全球普遍存在大众媒体宣传过少问题。
从控烟举措的成效来看,世卫组织发布的《2018年世界控烟履约进展报告》指出,2018年数据显示,有105个缔约方制定了国家综合烟草控制战略、计划或规划,占统计国家的70%;有36个缔约方将烟草控制工作纳入国家卫生战略、计划或规划,占统计国家的24%;有3个缔约方在非特定国家战略、计划或规划中纳入了烟草控制内容,占统计国家的2%。
2018年已经建立或加强了烟草控制联络点、烟草控制单位、国家烟草控制协调结构的缔约方分别为126个、105个和117个,占统计国家的83%、70%和77%。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124个缔约方对卷烟征收消费税,101个缔约方提供了税率(税收占最畅销卷烟品牌零售价格的百分比)。自2014年以来,80个缔约方对烟草制品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欧洲、西太平洋地区的缔约方提税积极。非洲、东地中海、东南亚地区和美洲地区缔约方的烟草税率相对稳定。
据统计,第8条已成为《公约》实施最好的条款之一。143个缔约方已采用不同效力等级的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等禁止吸烟,占统计国家的95%(见图2、图3);一些缔约方将吸烟禁令扩大到户外公共场所,如公园、旅游景点、儿童保育设施或游乐场等。一些缔约方规定有儿童在场的情况下,禁止在私家车中吸烟。随着电子烟等新型和新增烟草制品的发展,一些缔约方对禁令予以调整,将其纳入到管控范围。
全球控烟措施将愈发严厉,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日趋严格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随着《议定书》于2018年9月25日生效,当前控烟体系日趋健全,同时标志着全球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新一波浪潮的开始,也标志着《公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此外,《公约》第八届缔约方会议通过了《中期战略框架》。作为推进《公约》实施的“路线图”,《中期战略框架》确定了一系列指标,鼓励缔约方以其为指南,切实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未来全球烟草控制将呈现出日趋严厉的趋势。此外,随着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蓬勃发展,对其加强监管已成为世卫组织和各缔约方的共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日趋严格。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虽然目前各缔约方对电子烟的监管政策仍存在差异,但已有越来越多的缔约方全面禁止电子烟,或将其归类为烟草制品进行严格监管。其管制措施覆盖了生产、销售、消费、税收、包装和广告等各个方面。《公约》第八届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型和新增烟草制品”的决定,要求各缔约方对加热烟草制品等新型和新增烟草制品要优先开展8项监管措施,并在适当时将这些措施应用于其装置。加强对新型烟草制品的研究、立法和监管日益成为各缔约方关注的重点。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作者:吴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