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将曝光一批风景区开矿采石等禁止行为
发布时间:2017-09-06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今日,新京报报道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盗采矿点未修复、土壤污染待治理等情况。今日,住建部发布通知,针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将重点查办和公开曝光一批开山、采石、开矿等禁止行为以及违规水电开发等对资源环境破坏较大的典型案件。
住建部指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遗产地(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作为依法设立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
住建部要求,要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重点查办和公开曝光一批开山、采石、开矿等禁止行为以及违规水电开发等对资源环境破坏较大的典型案件。要组织对2012—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住建部将于2017年11月底前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将列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濒危名单。
另外,将严肃查处违规建设。各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敢于公开曝光,提高违法成本。对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审核不把关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将相关问题材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发现,今年8月1日,《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开始施行。
位于青海省南部的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去年6月,我国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这一区域启动实施,园区总面积12.31万平方公里。
此次出台的《条例》旨在将三江源地区未来园区各项工作纳入更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使相关保护、管理措施有法可依。《条例》规定,禁止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内采矿、砍伐、狩猎、捕捞、开垦、采集泥炭;禁止擅自采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引进和投放外来物种,捡拾野生动物尸骨、鸟卵等。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