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申请公租房条件公布:至少六个月社保
发布时间:2018-01-05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推出共有产权房后,很多人以为2018年申请公租房不需要条件就可入住,其实不然申请公租房还是需要条件的,最起码要达到相关年龄和支付能力。
那么,2018年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对象有哪些?租住期限又是多久?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4、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二、申请对象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租住期限
1、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不一样的,廉租房只要条件符合就可以长久的一直居住,但是公租房是不能一直进行租赁的。
2、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种,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目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市住房保障机构定期组织联审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
3、公租房租期确实有一定年限,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可以重新申请,但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而新就业职工承租的公租房租期不应超过5年,期满后不再续租,领取租赁补贴的新就业职工,领取满5年后补贴终止。
来源:血拼自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