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
发布时间:2018-06-29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6月2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务院正式批准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这是湖南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又一成果,也是湖南人民的健康福音。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6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2018年第37号),同意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增加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长沙航空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的具体工作;增加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口岸药品检验所,承担长沙航空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湖南省“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正式结束。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湘凌表示,长沙药品进口口岸获批,将有利于提升改革开放形象,扩大口岸业务范围,适应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吸引医药外商投资,助推湖南省医药规模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的“十三五”发展目标;有利于满足群众进口用药需求,减少企业进口药品及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中间环节,降低群众购买进口药品成本,缓解群众用进口药贵、慢的问题;有利于加强进口药品安全监管,填补湖南省进口药品检验资质空白,有效提升进口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为进口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下一阶段,湖南将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品进口口岸的相关工作。正式启动长沙航空口岸的药品进口通关工作;切实加强进口药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药品进口口岸作用,促进湖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