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收紧监管政策 中小直播平台将洗牌
发布时间:2016-11-21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继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后,直播行业将迎来新的监管主体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直播资质、直播平台的内容管理、网络直播信用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博取眼球吸引粉丝,网络直播充斥着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信息,今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多次出台监管新政策治理相关问题。
本次《规定》的出台又一次对直播行业划定了诸多门槛,易观互联网娱乐分析师王传珍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规定中对于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员人员的要求会显著提高直播平台的运营成本,一些中小直播平台将因此面临洗牌。此外,现阶段基于用户流量争夺的跑马圈地之争已经接近尾声,未来的格局是在既有市场中会出现3家左右的大型综合直播平台。
政策收紧 监管主体增加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经过一年多的“野蛮生长”,截至2016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业内预计,网络直播行业到2020年总产值将达到一千多亿元。
2016年被称为直播元年。直播作为一种新型开放的传播形式迅猛发展,甚至号称“无直播不传播”,但是由于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不良内容的频频曝出,针对直播行业的监管也在逐步推进。
据了解,直播平台上线运营需要拿到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7月7日,文化部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传播网络表演行为进行规范。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
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直播资质、直播平台的内容管理、网络直播信用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以往对直播平台的监管主体包括文化部、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广电总局,此次《规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网信办,首先是监管主体的不同,相当于多了一项专项的监管。”王传珍表示,“广电总局是对实况直播类内容层面的监管,但是这次国家网信办的监管直接具体到内容题材,要求新闻类内容直播要具有‘双资质’,这是此次《规定》较为特殊的地方。”
记者查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名单,该名单主要涵盖新闻网站,并未见直播平台列于其中。“目前来看,《规定》对于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直播平台的影响最大,《规定》会给直播平台和发布者带来更严格的内容管理要求。关于互联网新闻直播服务,斗鱼直播目前没有涉及相关新闻直播的内容。”斗鱼直播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如果斗鱼的产品线涉及到新闻直播将会严格比照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行业竞争或转向内容比拼
《规定》出台后,包括映客、花椒直播、YY LIVE、一直播等在内的直播平台纷纷在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并进行解读,也显示出直播平台对该项《规定》的重视。
除了对互联网新闻直播服务的“双资质”、先审后发、设立总编辑的明确规定之外,此次《规定》对直播平台的内容管理和网络直播信用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几大直播平台的解读也主要集中在这两方面,在王传珍看来,这两方面的规定对于直播平台具有一定普适性。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实际上,今年以来直播行业在高速发展和一系列政策监管之下,也在不断进行自我完善规范,直播的内容和形式也从简单向更丰富变化。“当前直播行业无论在用户规模还是商业模式上,都已经到了需要规范的时候。”花椒直播方面表示。而在映客官方看来,《规定》从制度层面为行业的规范发展确立了准则。
对于直播行业来讲,政府的监管无疑将更加快速、有效地推动行业的良性运转。斗鱼直播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行业内部的调整和外界监管的要求,行业未来将更加集中于高质量内容提供的比拼。
整体来看,《规定》明确了国家网信办对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责任,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用户提出要求,对当前互联网直播中的难点和痛点,如信息安全机制、用户实名认证、内容和日志存档、平台自律和社会监督等方面都给出了明确规定。
中小直播平台生存艰难
在《规定》对直播行业提出的一系列监管要求中,“对于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的要求会显著提高运营成本,可能对一些中小直播平台会造成一定影响。”斗鱼直播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应当记录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信息、保存六十日等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于部分中小直播平台来说是极大的挑战。
目前,直播平台的运营成本主要来自于居高不下的宽带成本、内容支出、技术研发、运营成本和高昂的宣传推广费用。“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伴随着资本寒冬的阶段,许多中小直播平台面临着运营压力,如果在技术投入和运营方面有更高的要求的话,对于他们的生存发展来说会更难。”王传珍表示。
随着直播逐渐成为行业化应用标配,“政策一出,一些从事直播的公司的发展或许会局限于国家政策要求,行业将面临洗牌风险,而直播这把火也会降下来。”提供互动视频直播服务的亲加通讯云市场部张朝对记者表示,“《规定》对泛娱乐行业影响应该比较较大,他们主要做的是UGC模式(用户原生原创内容)的内容生产,视频采集源更难检测,属于全民主播。而对一些以PGC模式(专业制作优质内容)进行内容生产的垂直行业直播来说,内容相对来说有传播价值,也更容易控制。”
当然涉及到具体执行层面,《规定》中的具体要求还有待实践检验。对于《规定》中提出的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直播内容“先审后发”,张朝表示:“视频直播主要是信息的及时性和客观性,如果审核时间太长,则失去直播的价值。而对于互动消息来说,延迟太多也会影响用户体验。”
作者:王丽娜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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