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与环境税:生态倾销和战略性贸易政策
发布时间:2017-09-18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整理德国亚琛工业大学(RWTH-AachenUniversity)知名能源经济与政策教授ReinhardMadlener博士的多项研究成果与专著,经教授指导并结合中国环境经济发展,推出环境经济学与碳交易深度学习系列,旨在提炼环境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助力我国碳交易发展,共分为26期,本文为第19期。
在上一期我们提到,国际环境问题背后存在着国家之间的博弈。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我们经常能听到生态倾销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这两个名词。为什么这些概念和环境又息息相关呢?
之前提到,各国的环境标准由于其本身的福利标准不同,并不一定是相同的,只有当所有的国家对于解决环境问题的边际成本相同,才是整体社会的最优解。而环境同时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国情,如产能,资本和劳动力,环境的同化能力和对环境的影响同样也影响这这个国家的一个总体的经济评价。
然而,在某些工业国家,不同的环境标准被认为是不同的国情所造成的后果,而不是先天条件。所以这些国家通过故意降低环境标准而在国际社会加强竞争力所表现的手段,这样子的不对称的倾销手段,即为生态倾销。
生态倾销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对于本国商品竞争力的理性选择,并且这些行为是普遍存在的。所以,而考虑到国际市场的不全面,国家采取一定程度的保护主义措施,从单一国家的角度而言是一个理性的选择。而保护措施的采取,主要是通过两个手段:进口关税和出口补贴。通过这个手段,能够将国外的利润转移到国内。
正因为如此,通过联合国的协调作用,制定好每一个国家的保护主义措施是一项理性的选择。通过这种外部效应的内部化,可以解释目前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单独的增强本国的保护主义措施是一项很容易产生国际间冲突的举动。
于是,一个有关贸易与关税的总协定应运而生:
1、GATT(总协定关税与贸易)通过废除保护主义措施,促进全球自由贸易
2、GATT原则中也围绕着环境问题展开,因为该法案所追求的是让每个国家可以选择自己的生产条件
3、其中规定对于一些生产条件,如工作时间,工资,环保标准等,国家不应采取保护主义措施
可以看出,这项总协定能够保证各国之间一个理性的合作,同时也不影响自身的保护主义措施的实行。然而对于市场尚未完全开放的国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并不值得。那么我们所说的生态倾销,其实也是一种出口补贴。
对于出口补贴,会造成:
国内的生产者剩余和社会福利增长
进口产品数量减少,消费者剩余增加
国外的福利增加,因为消费者剩余的增加补充了产品数量的下降
而生态倾销的基本思路是,以低环保标准的原则实行出口补贴,因为低环境标准带来更高的利润空间,从而能够提升本国商品的价格竞争力。这会导致相应的价格战,同时也是目前国际社会上普遍存在贸易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是环境问题所引发的经济学上的巨大博弈。
对污染排放征收相应的税收而对其进行多项限制,取决于国家本身的理性行为,根据不同的国情而定。其中,主要影响因素有:
是否为寡头竞争
污染物的类型,是否跨境
是否出口到第三世界国家或者影响周边国土
由此可见,环境问题并不存在国界,在这个背后,也存在着各国之间商品和经济上的博弈。对于一个环境最优解的追求,是国际间必不可少的协同合作,只有通过合作,各个国家才能避免陷入贸易战,同时也能从环境优化背后获取相应的利益。
什么是外部效应?
外部性(Externality)是指个体经济单位的行为对社会或者其他个人部门造成了影响(例如环境污染)却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获得回报,亦称外部成本、外部效应或溢出效应。
这种外部效应有时产生有利影响(教育和安全提高社会生产力),有时会产生不利影响(污染和犯罪降低社会生产力)。我们可以按照外部效应产生的影响不同,把外部效应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
什么是生产者剩余?
生产者剩余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产品提供者由于生产要素、产品的供给价格与当前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差异而给生产者带来的额外收益,也就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产品提供者因拥有生产要素或提供产品,在市场交易中实际获得的金额与其愿意接受的最小金额之间的差额。
什么是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consumersurplus)又称为消费者的净收益,是指买者的支付意愿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买者自己感觉到所获得的额外利益。简单地说,就是买者卖者都希望从市场活动中获得收益。一般认为,消费者剩余最大的条件是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支出。
参考资料:
1.Umweltökonomie,Prof.Dr.ReinhardMadlener
2.《环境经济学》,巴利.C.菲尔德
来源:交能网